來源:齊魯網作者:薑燕我來說說複製鏈接2014-07-03 16:39:07[提要]6月1號,煙臺進入今年伏季休漁期。休漁期間,對違規漁船一律按統一的最高標準進行處罰。昨天,記者走訪發現,儘管休漁期已經“滿月”,市場上仍然有“海捕”鮮鮁魚叫賣。
  齊魯網7月3日訊(煙臺台 薑燕)6月1號,煙臺進入今年伏季休漁期。休漁期間,對違規漁船一律按統一的最高標準進行處罰。昨天,記者走訪發現,儘管休漁期已經“滿月”,市場上仍然有“海捕”鮮鮁魚叫賣。
  2日上午9點左右,記者在煙臺市區紅利市場看見好幾個攤點擺放著鮁魚。個頭偏小,但鮁魚挺新鮮,價格在每斤12—15元。見記者上前詢價,一位攤主熱情地告訴記者,都是新鮮的,偷偷出去捕的,放心吃。
  隨後,記者來到市區北河街農貿市場,這裡也有新鮮鮁魚叫賣。鮁魚個頭較大,價錢也略高,每斤賣到了18—20元,一位攤主掰開鮁魚嘴,讓記者看魚鰓,證明不是冷凍魚。現在是休漁期,怎麼會有鮮鮁魚?在記者的追問下,攤主解釋,他所出售的魚有的是從威海進的貨,有的是偷偷出海捕撈的。
  儘管市場有鮮鮁魚售賣,但生意卻並不好。一位攤主告訴記者,現在不是吃鮮鮁魚的季節,老百姓買的並不多。漁政執法人員告訴記者, 目前市場上出售的海產品來源比較複雜,不排除有個別漁民頂風違規作業,但是有些魚販吆喝的所謂“新鮮”魚,其實並不一定是新鮮海魚,很多都是用海水泡過的冰凍魚。現在煙臺休漁秩序良好,但是仍有一些養殖漁船會在養殖作業期間,放置地籠違規作業。對於違規地籠作業,漁政執法部門將進行專項執法活動。
  漁政執法人員介紹,伏季休漁期間,海洋漁業部門將聯合工商部門對煙臺的海鮮市場進行不定期檢查,對於違規現象,將由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警告,並處違法水產品市場價格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,最高不超過3萬元。  (原標題:煙臺伏季休漁“滿月” 市場仍有海捕鮮鮁魚叫賣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bakfvqm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